田螺

案例回顾1000多斤4万多块钱夫妻深夜

发布时间:2023/10/10 13: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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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你在干什么?快下车!双手抱头!”只见一个男子颤颤巍巍地从车上下来。他明明是一个小伙子,但此时此刻,他却像是一个中了风的老者,神情恍惚,肢体抽搐,动作不协调。

警察立马将他双手反扣在背后,铐上手铐。并对他审问道:“你的同伙呢?”男子摇了摇头说:“是我一个人来的。”

警察说:“还狡辩,我都看见你老婆往那个方向跑了。”男子沉默不语,悔恨的泪水在眼眶中打转。

究竟是什么让他们两夫妻在深夜的郊外被警方缉拿,他们究竟犯下了什么样伤天害理的案子?

民警设下埋伏,夫妻摸田螺被抓

时间回到年6月,某个城郊的河边,警方的车辆藏在阴影处,车上的三名警察,屏息凝神地盯着埋伏地点,只因收到举报,有人在这里非法捕捞。

警车上小刘坐在副驾驶,他对着驾驶座的老张,问道:“队长,你说会不会是村民在耍我们,这都等了一个钟头,半个人影都没有?”

老张说:“怪不得人家说你是菜鸟,做警察要有耐心,贼不会往你怀里跑,我们就跟猫抓耗子似的,要学会伺机而动。”小刘耸了耸肩,发现自己自讨没趣后不再说话。

车后座的小李则盯着河堤边,一言不发。老张透过后视镜,看了看小李那认真的深情,欣慰地点点头。只见一辆白色面包车在河边行驶,向警车的方向越靠越近。

小刘指着白色面包车激动地对老张和小李说:“哎哟我去,还真有啊,队长,我现在就下去把他抓住。”

小刘抓住手把刚要下车,老张就抓住他的手腕说:“你小子给我冷静点,这抓贼讲一个捉贼捉赃,捉奸在床,就算你经验不足,电视剧总该看过吧?”小刘再次陷入了沉默。

小李则补充道:“人家证据都还没准备好,你现在下去把人给扣了,反过头来可以投诉你执法不规范,到时候你可能连警察都没得做,懂嘛?”

三人的注意力集体投向面包车,车中下来了两个人,刚好一男一女,他们举止亲昵,配合娴熟,目测应该是一对夫妻。

只见男子换上了一身潜水服,就跳下了河中,女子则拿着一只编织袋在岸边,时不时地接过丈夫从河中抓来的物品。两人轻车熟路,动作迅速,过程如行云流水。

看来这并不是他们第1次作案,应该是个惯犯,甚至有可能是靠非法捕捞为生的职业犯罪人。

老张眼睁睁看着他们抓来了一袋,两袋,三袋……直到数不清到底有几袋为止。

他们将装上来的田螺都放在车子的后备箱里,似乎是完成了一天的工作般,丈夫还很有成就感地伸了个懒腰。

就在这时老张说:“行了,可以收网了。”小刘还没反应过来:“啥?哪有网?”只见小李已经冲了出去。

老张对着一脸懵的小刘说:“现在可以去抓人了,天才。”

三位警察向那辆面包车跑去。那对夫妻中的妻子似乎发现了异样,不管丈夫的死活,自顾自偷偷摸摸地往黑暗中全速奔跑而去,不知道是不是体育生出身,这速度直接让刑警同志放弃了追逐。

丈夫都不知道她在跑什么,疑惑地回过头看了一眼,发现是三个警察,被当场吓得一激灵,连忙跑上车准备开车逃跑。

可他刚一上车还没来得及发动引擎,三位警察就将白色面包车团团围住。

老张喊道:“你跑什么?赶紧下车,你们刚刚做的一切,我们都看得一清二楚,别错上加错,接受配合才是你唯一的出路。”

小李也大声喊道:“下车吧,配合我们的工作。”

这时候的小刘却紧张得说不出话,当他酝酿好自己的情绪,想要放狠话时,车中的小伙用行动剥夺了他的发言权,缓慢地打开车门,胆怯地下了车。小李上前将小伙子双手反扣在后背并铐上了手铐。

老张对小伙子说:“你的同伙呢?”

小伙子开始装傻,说:“什么同伙?我没有同伙,我一个人过来的呀?”

小李说:“还在狡辩,我都看见你老婆往那个方向跑了。”小伙子低头沉默不语。这时候小刘说话了:“呵呵,这就是爱情。”

老张白了小刘一眼说:“行了,交代交代吧,犯了啥事自己清楚吗?”

小伙子带着哭腔说:“我不知道,各位大哥,我、我只不过是来这里玩水的。”

听到这话老张气不打一处来,立马跑到后备箱打开,里面大大小小足足有十几袋田螺。小李和小刘将小伙子扣到后备箱前,小伙子望着自己的罪证,欲言又止。

老张说:“你不是来玩水的吗?那这些是什么?。”

小伙子知道已经暴露,也不再强词夺理,任由警察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老张叫小伙子于某自己打电话给他老婆谢某。

电话打完,得知老婆谢某已经打车回到家中,由于谢某也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被警察目击,所以答应第2天白天主动投案。

就在警方打算将于某送去拘留时,另一个穿着潜水衣的小伙子从岸边冒出了头,他的手里还拿着刚从河里新摸来的田螺。

警方和潜水男面面相觑,互相被对方的出现打了个措手不及,当潜水男看清楚戴着手铐的于某正在瑟瑟发抖时。他立马抛下一句脏话,然后连忙掉头游了回去。

老张对着小刘说:“赶快追啊,还愣着!”小刘不顾一切,穿着制服就往水中跳去,趁神秘男子闫某还没游起来,将其抓获,竟没想到还有意外收获。

次日,警方将于某闫某谢某带到河的招牌边上,指着禁渔时间为全年的字条问他们是否知道?几位犯罪嫌疑人均点头表示知道。

看来是明知故犯,罪加一等,属情节严重的情况。

于某和谢某向警方坦白,捕捞来的田螺,有的喂鸭子,有的就直接卖了,至于卖了多少钱,于某又开始支支吾吾,企图蒙混过关。

妻子谢某眼看也无法脱罪,就索性坦白从宽:“卖了四万。”于某悔恨不已,还不如自己刚刚胡编一个数字。

这个金额在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中,已经算是巨大金额,且据统计总非法捕捞量已超过公斤,构成犯罪,至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终于某谢某夫妻二人被刑事拘留,等待法律的审判,而闫某并没有后续报道,可能是因为捕捞的量不构成犯罪。

也许在很多人看来,这个案子有些莫名其妙,可能觉得不就是捕捉个田螺吗?能对社会有多大危害,凭什么就触犯了刑法,还得坐牢?

但其实,表面上他们只是抓了几个田螺,背地里危害的,是整个水中世界的生态环境。

一、本案中说于某夫妻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那么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是指无视保护水资源的法规,在禁止捕捞的区域,或是禁止捕捞的期限内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进行捕捞破坏水产资源及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此罪名主要侵犯的是国家对水产资源的保护制度。

根据刑法第条的规定,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人将被判处三年以下,同时还会有罚金。

不过此罪的量刑标准得看具体的捕捞数量,如果是在公斤以下或者说捕捞的价值在1万元以下,那其实并不涉及犯罪,仅仅是违法行为。

也就是说,公斤和1万元人民币是此行为判定为犯罪还是违法的分界线。

同时在非法捕捞中,如果被查到有重要经济价值的鱼苗,或者受精卵,或者在水产幼苗保护区,捕捞了50公斤以上或者价值元人民币以上,均会被判处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并且如果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限内,使用电瓶电鱼,毒药毒鱼,炸弹炸鱼,无论捕捞了多少重量或者多少价值,一律按照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来论处。

除此之外,具有以下情节之一的,算作非常严重情节,一律从重处罚:第一,通过暴力影响执法人员,工作秩序,但还不构成袭警罪程度的。

第二,在两年内,已经有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前科的人。

第三,对水中生态造成非常严重破坏的人。

第四,组织多条船只、人员进行非法捕捞的人。

第五,以非法捕捞为自己职业的人。

二、本案中于某只是捕捞了田螺而,并且田螺很多饭店都拿其进行贩卖,那为什么说于某捕捞田螺会影响整个水利的生态环境并对其进行处罚呢?

田螺,学名为中华圆田螺,分布在淡水,湖泊,池塘,沟渠等地,主要摄取浮游生物和腐败有机物,它具有净化水质的功能,大量非法捕捞田螺会对水中的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增加水污染。

据专业人士透露,不只是田螺,包括鱼虾贝蟹藻等几种渔业资源,对于河道净化水质,降低水中的氨氮等有害物质,能起到非常好的作用。

田螺同时还具有河道清淤,防止河道堵塞等功能,是大自然给予人类的友好合作伙伴。

其实在某些资源充沛的河流中捕捉田螺并非是违法犯罪的行为,因为田螺并不属于重点保护动物,但由于这条河已经贴出告示,明令禁止捕鱼,证明这条河的水利生态环境正在修复的过程中。

于某和谢某的行为如果在另一条河里,不构成犯罪,但他们偏偏在禁渔区捕捞田螺,且超过公斤,非法获利4万多,那就只能怪他们自己明知故犯,法律意识淡薄。

结语

禁渔期的作用在上文中,已经多次提起就是为了保护水中的生态环境,促进鱼类的繁衍。

大家应该都有听到过某些新闻,报道过类似在哪一条河里头的某一种水产生物,近年来数量急剧下降,而造成他们下降的原因,通常是因为人们的过分捕捞。

而过分捕捞,如果持续下去的话,最终的结果是这类水产生物可能将会永远消失在大自然,其实是无异于杀鸡取卵一般的做法。

因此法律才会规定在某些河段,会有几个月的禁渔期,至于具体的数字就按当地水产环境的具体情况来决定。

本文中的某河段,它的禁渔期是全年,可能是这个河段中的水利环境已经质量低下,污染严重,正在重塑一个相对健康的水产生态环境,因此它的禁渔期是全年。

这也告诉我们不要在禁渔期或是禁渔期限内去非法捕捞,如果你真心的喜欢田螺,那就去没有禁渔期的河段,摸个痛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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